2007年12月22日星期六

Ch 2.3: 膚淺的角度?

十四歲媽媽

很久沒在這章節發表感言了.現在就談談我對香港版十四歲媽媽事件的看法.台灣的人可能對事件還很陌生:一位香港十四歲女生在被某男生強姦後懷孕,由於父母疏忽照顧,該女生也沒主動向旁人求助,故此一直沒人發現她懷孕.直至有一天嬰孩在女生的家出生了,該女生卻因為怕嬰兒的哭聲吵醒父母,而把嬰兒從房間的窗口擲出!該女生其後被控謀殺罪,但事情風迴路轉,該強姦女生的男子最近才被懷疑是嬰兒親父,給扣押調查.

在這片天際下,一般的人都會思考較表面的問題:為什麼女生的父母沒能及時發覺事件?為什麼女生沒主動求助?女生的交友,社交圈子是否出現問題?甚至指責婚前性行為等等.一般人對涉案女生的指責多於同情.在天際的另一端,我又看見了什麼?

我的出發點是一般人容易忽視的:涉案女生所承受的壓力.在目前的婚姻觀念下,婚前懷孕就是因為幼稚,不當,隨便的行為而發生的.縱使當事人是在不情願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,周邊的人也會標籤她今後心理受創,或肉體已受到褻瀆,或給予同情的目光.總括來說,旁人今後看代當事人的方式會和從前有差距,而就是這個差別,使當事人感到別人在意她的過去,以致長期籠罩在不安的經歷下成長.這就是涉案女生不主動求助的原因.

為說明我的立場,我來比較日劇中的十四歲媽媽(未希)和案件中的當事人(A)好了:
(一) 未希是在自願情況下和男方發生性行為,但A卻不是.
(二) 未希在知道懷孕後得到身邊人的體諒.在親人的照顧,支持及鼓勵下懷孕,A卻要獨自忍受懷孕帶來的痛楚.
(三) 未希懷的是與自己心愛另一半創造的結晶品,但A懷的卻是厭惡者植入的邪惡種子.
(四) 未希要靠剖腹才能產子,但A卻能以自己的力量產子.
(五) 未希雖然受到鄰居的閒言影響,但最後還是happy ending:男方願意承認和嬰兒的父子關係,並出外工作補助生活費,建立家庭.但A…男方不但是不負責任,屢次犯案,還要到法律面前才承認和嬰兒的親父關係.

在(一)至(五)項條件下順利誕生嬰兒,肯定是耐力驚人,充滿母愛的女性才能勝任.她們推崇新生命的價值,堅持著這個原則,才可以在種種壓力下也能打消墮胎的念頭.可惜當事人最終也經不起產子後的惡夢,在驚慌失措下把孩子推往死路.假如她能捱過最後的一關,就不會背負謀殺的罪名,她十月懷胎的辛勞也就不會給罪行淹沒.

最後衷心希望當事人能從事件中儘快恢復過來,別影響學業.逝去的嬰兒,看在你母親對你的重視份上,原諒她吧!

P.S. 我知道這文章在作文考試中不會拿高分,但從天際另一端觀看的事物使我太痛心疾首了,像一把利刀深深的傷害了我.就因為傳媒的報導,往往導致大眾的焦點往往放在無關痛癢的細節,忽略了背後的重點所在,所以我再也按奈不住要發文.如果以上對案件描述有點不乎合事實,請將以上當事人經歷代入遭男友拋棄的年輕未婚產子媽媽,或許大家會對年輕媽媽有意想不到的體會和諒解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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