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18日星期六

Ch 8.3: 電玩和垃圾食物的聯想

從消費角度評論電玩

這天的題目比較有趣,就是我如何看待電玩這東西.

從小到大,我的消費模式都只有一個:從最少的金錢中獲得最大的滿足感和快樂.今天我們就算算電玩這玩意,能否滿足我對以上消費模式的要求.

(一) 消費假設
一個月在購買正版遊戲和點數方面的平均消費 = $350
購買一台電腦和配件的開支 = $6000 + $1500(顯屏) + $580(音響) + $200(其他部份) = 8280
每小時使用電腦和空調的電費 = $2
每個月的上網費用 = $248

(二) 實質消費
電腦在一年後的價值將還有50%,所以一年對電腦的實際投資 = $3000 + $750 + $580 + $200 = $4530
由於家人也會上網,所以每個月實際上網費用 = $150 (按時間比例計算)

(三) 享用時間假設
假如我的電腦每天也有四小時是應用在電玩上:
一日的平均電玩時間 = 4小時
一年的電玩時間 = 1460小時

(四) 每小時平均消費
首年內電玩的每小時平均消費
= ($4530 + $350 x 12 + $2 x 1440 + $150 x 12) / 1460
= $9.2!?

(五) 計算結果的分析
$9.2值不值得用來換取一小時的電玩體驗,結論因人而異.

在這裡我只會向大家問一個問題:$9.2,能否為你帶來相當於一小時電玩的生活樂趣.

當然有人會說,我用$92,能和朋友唱K用餐,所得到的或許比十小時的電玩更多.

但從另一角度看,就是我每天只會花四小時在電玩上,也就是說我花了$9.2 x 4 = $36.8元外,還有$92 - $36.8 = $55.2能花在其他方面,例如吃頓豐富的大餐,或投資在音樂唱片上,獲得其他的生活享受.

換句話說,假設每天限定要用盡$36.8作生活享受,不能累積金錢,電玩似乎是項頗合適的投資.

結論
很明顯地,電玩的投資是能夠滿足我對金錢的使用準則,但也僅此而已.

電玩在我心目中如同廉價的垃圾食物,例如三餸飯,麥當勞等等.那些食物的確能讓你吃得津津有味,也能讓你獲得長時間的溫飽和滿足自己的食慾,但營養價值偏低,長期食用不會延年益壽,卻不至於損害身體.

而以我現在地位和收入,我是完全接受垃圾食物的,因為我不想做出越層享受的行為.越層享受的受害者,必定是自己,而我也親身經歷過這一段慘痛的教訓.

未來我打算研究音響器材,賞酒,玩樂器或學習日文,一些比較和我身份相約的享受和投資.而這年的生日願望,當然是希望電玩早日成為和我地位不相約的活動啦.

2 則留言:

匿名 說...

我希望電玩早日成為你生活中其中一小個活動.
就像林中的樹,既不是全部,但又是其中重要的一份子
^ ^)

深紅烏鴉 說...

lol

適當的平衡當然是最重要的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