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29日星期四

Ch 6.28: 網上言論自由=自挖墳墓

甚麼都不能說的年代

文具店的工作,在一番風波下結束了.

由於近來"起底"風氣盛行,所以離開的原因未能盡列.

甚麼是起底風氣呢,就是一些公司在評估求職者能力時,會試圖在網上尋找他/她的生活內容,例如facebook,blog,網誌等等,假使發現他/她寫的東西含有負面成份,或者和公司文化背道而馳的言論,那位求職者就會不自覺地給自己的網誌害死,白白損失一個就職機會.

又,近來越來越多伸張正義(還是多仇多恨)的人仕,會在網上對自己的敵人進行大起底,例如根據對方日誌的個人資料,在網上大肆公開當事人的住址,就讀學校,年齡等等,讓當事人成為眾矢之的.在香港有名的例子很多,詳情可以看看youtube.

又,有些老師會在網上找尋自己的名字,目的是看看自己名字有沒有出現在同學的blog內,之後的事就不用我多說.

在這種情況下寫blog,如果略為不慎,就成為自挖墳墓的行為.假使寫blog如同在地雷陣中移動,那還寫來幹什麼呢?

總結
不如這樣吧,以後我的寫blog模式就這樣.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 客觀事情加個人意見的東西,我會盡寫;我個人的就業情況和去向,只避重就輕地去寫,以免給某些團體抓住痛腳;主觀到極點(例如工作上的投訴)的東西就別叫我動筆了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根據以上原則,沒有了其他內容,我今天的ch6.28會變得十分精簡:

因文具店和個人雙方面各自的問題,我在九月中向文具店請辭,十月中離職.現職的時薪是舊職的數倍,苦盡甘來,而且地位也比從前高崇,讓我覺得自己終於活得像個人(這句是朋友說的).

看這是多沒意義的句子,不過多寫多錯,句子中隱藏的詳細內容就只留給我的摯友知道就好了.

沒有留言: